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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夢想成真基金會」

申請須知

1. 基金會簡介

基金會於2015年正式成立,在香港註冊為非牟利慈善機構,由一群曾在不同層面一直致力推崇夢想追尋   和持續發展的人士所建立。幫助對象為香港少數被社會認同而有需要的人士,包括長期病患者及其照顧者、弱勢青年、低收入家庭等等,鼓勵他們與親友積極享受生活。我們通過啓發教育、社區合作和資源整合,把社會各界連繫起來,協作實現受惠者的夢想。

2. 申請細則及注意事項

i.   申請人必須為合作機構之會員或由合作機構推薦申請。

ii.  申請人必須真確地填寫申請表格內的各項資料,如資料不詳,申請將不獲考慮。

iii. 申請表必須要有推薦人加簽。

iv. 審批的基礎:

a. 資助金額會視乎申請人的願望性質及可行性而審批。

b. 本會將優先考慮本地項目申請。

c. 委員會只會全數資助申請者,不接納部份資助的申請;資助數額一經批准,不予以追加。

d. 每人的申請只獲撥款一次。除特殊情況外,一般項目資助上限不高於HK$20,000。

e. 如果項目涉及資助金額,本會有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入息聲明。

f.  如申請資助的項目已包括在社署或政府機構的援助範圍內,或該項申請援助的項目為申請人可向社署、其他非牟利機構或基金會申請資助的話,則該項申請將不會獲得審批。

v.   申請資助的項目以簽訂之合作協議上的內容為準,本會將根據協議上的內容處理申請。

vi.  申請者須承諾並計劃在夢想達成後回饋社群(如撰寫分享文章、學以致用服務他人、推動社會項目等等)。

vii. 申請者須同意「夢想成真基金」以其背景資料和夢想計劃詳情作合適推廣用途。

      如有需要時,本會有權要求約見申請人或作出家訪,及要求申請人提供較詳細的資料。

3.   如查實申請人有虛報情況,本會將保留向申請人作出追究的

      權利,並可能要求申請人悉數償還已用作實現願望之金額。

4.   夢想成真基金委員會擁有「夢想成真基金」之最終審批權。

本人已閱讀"申請須知",清楚暸解申請「夢想成真基金」之各項要求及規定。
​*個人資料收集和使用授權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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