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夢想成真基金會」
申請須知
1. 基金會簡介
基金會於2015年正式成立,在香港註冊為非牟利慈善機構,由一群曾在不同層面一直致力推崇夢想追尋 和持續發展的人士所建立。幫助對象為香港少數被社會認同而有需要的人士,包括長期病患者及其照顧者、弱勢青年、低收入家庭等等,鼓勵他們與親友積極享受生活。我們通過啓發教育、社區合作和資源整合,把社會各界連繫起來,協作實現受惠者的夢想。
2. 申請細則及注意事項
i. 申請人必須為合作機構之會員或由合作機構推薦申請。
ii. 申請人必須真確地填寫申請表格內的各項資料,如資料不詳,申請將不獲考慮。
iii. 申請表必須要有推薦人加簽。
iv. 審批的基礎:
a. 資助金額會視乎申請人的願望性質及可行性而審批。
b. 本會將優先考慮本地項目申請。
c. 委員會只會全數資助申請者,不接納部份資助的申請;資助數額一經批准,不予以追加。
d. 每人的申請只獲撥款一次。除特殊情況外,一般項目資助上限不高於HK$20,000。
e. 如果項目涉及資助金額,本會有可能要求申請人提供入息聲明。
f. 如申請資助的項目已包括在社署或政府機構的援助範圍內,或該項申請援助的項目為申請人可向社署、其他非牟利機構或基金會申請資助的話,則該項申請將不會獲得審批。
v. 申請資助的項目以簽訂之合作協議上的內容為準,本會將根據協議上的內容處理申請。
vi. 申請者須承諾並計劃在夢想達成後回饋社群(如撰寫分享文章、學以致用服務他人、推動社會項目等等)。
vii. 申請者須同意「夢想成真基金」以其背景資料和夢想計劃詳情作合適推廣用途。
如有需要時,本會有權要求約見申請人或作出家訪,及要求申請人提供較詳細的資料。
3. 如查實申請人有虛報情況,本會將保留向申請人作出追究的
權利,並可能要求申請人悉數償還已用作實現願望之金額。
4. 夢想成真基金委員會擁有「夢想成真基金」之最終審批權。